【法律法務】新進專業法務人員基礎訓練實務班 (確定開班)


法律學校沒有這類課程,資深的法務不講,法務主管不教的專業法務培訓課程。針對企業新進專業法務人員的訓練課程,從基礎的組織認識到契約的審查階段,介紹企業法務人員應備的基礎契約能力。不論你是否是法律系背景畢業的新鮮人,要成為專業的法務人員,從本課程開始,逐步帶你實現成為專業的企業法務工作者。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訓綀對象
基層新進法務人員或對本課程有興趣者
課程目的

課程目標:認識法務人員於企業組織內的角色、了解審查契約的方式與作法、認識各種契約的特徵,進行盡職調查工作、認識合約審查時的具體要求、認識進行合約條文的協商與談判。

 

課程效益:幫助新進法務人員了解企業法律實務運作,建立正確的工作態度、幫助建立標準的契約審查作業流程、幫助減少契約審查時的盲點、幫助快速進入職場的法律專業工作、幫助表現專業的契約審查工作。

課程大綱

一、法務人員於企業內的組織定位及願景

二、法務人員在企業的組織與職務

 1.法務的職務內容

 2合約製作、審閱、修訂

三、法務的工作目標

四、法務的核心理念與價值

五、法務的角色

六、法務人員的願景

七、法務的積極任務

八、法務的風險意識

 1.風險意識比了解風險更重要

 2.經營風險與法律風險

九、契約版本的問題

 1.契約審查

 2.契約基礎類型

 3.企業常用契約基礎類型(一)

 4.四類常用契約的法律特徵

 5.契約類型與其關鍵或特點文件

 6.契約要件草擬與審查

 7.契約形式要件審查

 8.契約實質要件審查

 9.契約內容應符合法令的要求

 10.契約審查前將定義條款看清楚

十、契約條款的展開

 1.契約規格或規範,審或不審?

 2.審查意見的作法

 3.合約修改方式的目的

十一、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意義

 1.契約盡職調查目的

 2.法務人員的盡職調查內容

 3.盡職調查的態度

 4.合約聲明或保證事項的具體要求

十二、內部討論的必要性

十三、合約意見應考慮的事項與例外

十四、與對手協商合約條款

 1.協商的立場與態度

 2.法務主談?還是業務主談?

 

★授予證書:研習期滿,出席達2/3以上者,由中華工商研究院頒發結業證明。

講師介紹

姜正偉 老師

現  任:專業講師、企業法務顧問
師資簡介

一、現任: 

瓦伯格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採購供應知識暨資訊交流平台創辦人 

專業期刊『契約與談判專欄』主筆

 

二、經歷: 

1.上市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保室 

2.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務經理 

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經理兼採購及法務經理

4.多家企業法務顧問

5.中華採購與供應管理協會理事

 

三、產業經歷:

30年以上企業內法務實務經驗、產業橫跨製造業、工程業、 服務業、科技業、生技產業、新能源事業、各類投資事業 

 

四、學歷: 

1.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畢業 

2.長庚大學企業管理碩士畢業 

3.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

專業領域

從實務角度切入契約製作與爭議的協商與談判。契約製作思考實際業務執 行面向的經營或競爭要素。解決問題的思考邏輯清晰易懂。

報名日期
2024-05-11 到 2024-08-19
上課日期
上課地點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74號6樓
課程費用
3,500元 /人
優惠方案

◆本院舊生或曾派訓之企業可減免300元

★多人同行優惠:2人同行享95折優惠/3人以上同行享9折優惠。

  (多人同行優惠或舊生優惠請擇一使用)

繳費方式
▸支  票

抬頭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 郵政劃撥

帳號  『40182921』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 匯  款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分行&代碼 『松南&017』
帳號 『042-09-81941-6』

完成報名後,請注意 Mail收到的"恭喜您!完成課程報名"為系統自動回覆,非繳費通知。請您收到課程承辦人e-mail之繳費通知,再進行繳費,謝謝您的配合。

其他說明

■退費規定: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開課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五成;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不退費。

電  話
(02)2389-1838分機118黃小姐
傳  真
承辦人
分機118黃小姐
報名資格
未開放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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