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訓綀對象
業務主管、稽核主管、法務主管、其他高管人員及負責人
課程目的

業務主管不管從事行銷或營業活動,終究是為了將企業的產品或服務給銷售出去。過程中難免遇到合約磋商、訂約、變更、付款條件、驗收、客訴、呆滯料、爭議處理甚至訴訟糾紛等問題,如有不慎,輕則造成公司損害,重則法律責任攬身。本課程講師除具備兩岸律師資格外,並曾任上市櫃公司業務處級主管,在本職學能上更能切合相關議題,與學員討論業務主管工作所必備的法律實務知識與技巧。另本課程也將就營業秘密、競業禁止及與業務工作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做一說明,期望與會學員課後能更進一步提升自我工作技能。

課程大綱

■合約的磋商與簽訂

.意向書或備忘錄的法律效力

.長期交易合作的基本運作模式

.應認識的商務合約主要條款

.補充協議的法律效力

.經銷與代理的差異

.授權金與權利金(royalty)的差異

■交易階段

.預估訂單與備料要求的法律效力

.訂單變更的處理

.驗收爭議的處理(含不良品退換返工問題)

.客訴賠償要求處置(直間接及第三方損失)

.呆滯料件及貨品的處理

.定金與違約金的約定

.送達條款的運用

■應收帳款處理

.國內與國際貿易支付工具的選擇

.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

.應收帳款的催收(含認識出口信用保險)

■合約爭議與處理

.爭議處理與解決管道的選擇

.兩岸與跨境商務糾紛的處理方式

■其他重要業務法律議題

.營業秘密保護與競業禁止

.保密協議的重點

.與業務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基本知識

■業務主管或有法律責任

.廉潔承諾與商業賄賂

.惡意挖角或跳槽

.業務人員可能涉及的其他法律責任

◆授予證明:講座期滿,缺席未達1/3者,本院頒給業務主管工作必備法律實務知識-商業交易風險控管與預防」結業證明。

講師介紹

陳彥文老師

現任:• 海峽兩岸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大陸律師/資深顧問師 • 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 • 勤業眾信、美商鄧白氏..等/特約講師 •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大陸財稅教師 •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大陸法律顧問 師資簡介:

學    歷:

·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

經    歷:

·        陸委會/台商張老師

·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

·        越峰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行政處長/業務處長

·        海泰超導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管理部經理/董事會主秘

專業資格:台灣律師 中國大陸律師/報關員/證券從業/期貨從業資格證照

案件經驗:

投資項目評估、合同爭議、應收帳款、海關查廠、勞動爭議處理、企業稅務籌畫、企業兼併重組(股權轉讓)、知識產權侵權處理…等

講授單位:

海基會、經濟部國貿局、台北市進出口同業公會、生產力中心、青創總會、中華工商研究院、美商鄧白氏、台灣菸酒、中國輸出入銀行、富邦金控、永豐金控、勤業眾信會計事務所、紡拓會、台灣印刷電路板協會等

講    題:

大陸台商營運風險分析-人資、進出口報關、合同與收款、稅務與投資保障、簽訂合同、信用控管與債權保障實務、派駐大陸財務主管應具備的法律實務技能、派駐大陸行政主管應具備的法律實務技能、派駐大陸業務主管應具備的法律實務技能、隱名投資(俗稱內資人頭)權益保護、大陸台商勞動人事管理實務、如何有效收回在大陸的應收賬款、在大陸廠房動遷應認識的權益保護、大陸台商妥適經營與合法退場、越南台商應認識的營運法律實務、越南台商勞動人事管理實務、資遣及解雇員工與離職管理實務、企業因應人事管理之勞基法重要議題

著    作:大陸台商勞動人事管理實務(2013)、大陸台商應認識的稅務問題與風險(2015)

報名日期
2024-10-07 到 2025-05-26
上課日期
上課地點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74號6樓
課程費用
3,500元 /人
優惠方案

(請先完成報名 本院會另行通知繳費)

1.費用$3,500。
2.本院舊生可享補助300元。 
3.團報優惠:兩人95折,三人(含)以上9折優惠。
(舊生與團報優惠,恕不同時使用)
繳費方式
▸支  票

抬頭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 郵政劃撥

帳號  『40182921』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 匯  款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分行&代碼 『松南分行&017』
帳號 『042-09-81941-6』

請先完成報名,本院會再通知繳費

一、報名方式:請按右方【馬上報名】選項完成報名即可。

二、繳費時間線上報名成功後,系統會自動MAIL回覆「恭喜您!完成課程報名」,實際繳費日期,本院會再去電或MAIL通知。(請確實留下可聯絡您的電話號碼及MAIL;若為yahoo信箱,需請查看垃圾信箱,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三、折扣方式享舊生、團報優惠費用者,本院於寄發開課(繳費)通知中時會扣抵。

四、費用已含課程講義教材、結業證明、午餐(葷/方便素)。

 

■注意事項: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開課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
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五成;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退訓者,不退費
備註欄
電  話
02-23891838分機112
傳  真
02-23890283
承辦人
分機112李小姐
報名資格
開放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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