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客戶抱怨不僅是挑戰,更是改善服務與建立信任的契機。
本課程將引導學員理解客戶抱怨背後的心理需求,並透過標準流程與實戰演練,學習有效的應對技巧。學員將能將「抱怨」轉化為「滿意」與「忠誠」,提升企業服務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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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客戶抱怨不僅是挑戰,更是改善服務與建立信任的契機。
本課程將引導學員理解客戶抱怨背後的心理需求,並透過標準流程與實戰演練,學習有效的應對技巧。學員將能將「抱怨」轉化為「滿意」與「忠誠」,提升企業服務價值。
1.理解抱怨價值:建立正確觀念,將抱怨視為改善與增值的機會。
2.提升應對心態:學會情緒管理,保持專業與同理心面對挑戰。
3.掌握處理流程:熟悉國際通用的抱怨處理模式與標準流程。
4.應用實務技巧:能運用傾聽、安撫、澄清、解決與追蹤的關鍵技巧。
5.增進實戰能力:透過角色扮演與案例分析,培養面對不同情境的應變力。
6.建立改善行動:制定個人行動計畫,落實於日常工作中。
第一單元:認識抱怨與客戶心理
1.抱怨的意義與價值:危機 vs. 轉機
2.客戶抱怨的常見原因
3.抱怨客戶的心理需求解析
4.客戶抱怨分級處理原則
5.案例分享:成功化解抱怨,轉為忠誠顧客
第二單元:服務人員應有的心態及職責
1.感謝抱怨的服務心態
2.服務人員情緒管理技巧
3.抱怨處理中的禁忌用語
4.同理心與積極傾聽應用
5.做到客服人員應有的職責
第三單元:抱怨處理流程與技巧
1.L.A.S.T.、A.C.T. 模型
2.L.A.S.T. 模型(常見於服務業、飯店、航空公司等國際服務流程)
2.1 L – Listen(傾聽)
2.1.1 耐心聆聽客戶的抱怨,不打斷、不辯解
2.1.2 用點頭、眼神、回應詞表達專注
2.2 A – Apologize(致歉)
2.2.1 誠懇道歉,即使責任不完全在自己
2.2.2 用語重點:表達同理,而不是承認過錯
2.2.3 例:「很抱歉讓您有這樣的感受」
2.3 S – Solve(解決)
2.3.1 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或行動
2.3.2 若無法立即解決,說明後續處理方式與時間
2.4 T – Thank(感謝)
2.4.1 感謝客戶提出問題,給企業改進機會
2.4.2 讓客戶感受到他被重視,而不是被敷衍
2.4.3 應用要點:簡單好記,適用於一線服務人員,重點是「同理 + 立即應對」。
3.A.C.T. 模型(多用於顧客關係與客服管理)
3.1 A – Acknowledge(承認 / 接受)
3.1.1 承認客戶的感受與問題存在
3.1.2 給予肯定,避免否定或爭辯
3.1.3 例:「我理解這讓您很困擾。」
3.2 C – Clarify(澄清 / 確認)
3.2.1 透過提問或復述,確定真正的問題核心
3.2.2 確保沒有誤解或資訊不足
3.2.3 例:「您是指昨晚入住時遇到的噪音問題嗎?」
3.3 T – Take Action(採取行動)
3.3.1 立即採取具體的行動或承諾
3.3.2 後續追蹤,確認客戶問題是否獲得滿意解決
3.3.3 應用要點:比 L.A.S.T. 更強調「澄清問題核心」,適合客服主管或需要處理較複雜投訴的情境。
4.標準抱怨處理流程(接待 → 安撫 → 確認 → 解決 → 追蹤)
5.應對技巧:正向話術、降溫用語、肢體語言
6.練習:角色扮演「顧客不滿的第一時間」
第四單元:實戰案例解析
1.行業常見案例(餐飲、零售、醫美、金融)
2.分組討論:抱怨背後的需求
3.講師引導:最佳實務分析
第五單元:高難度抱怨與情緒客戶應對
1.面對激動、一直辱罵客戶的策略
2.避免衝突升級的原則
3.升級處理技巧
第六單元:客訴演練與行動計畫
1.分組角色扮演:多情境抱怨處理
2.小組回饋與講師點評
3.個人行動計畫:立即可行的3項改善
4.課程總結:從「處理抱怨」到「創造驚喜」
◆授予證明:講座期滿,缺席未達1/3者,由本院頒給證明。
現任:百大名師學院 院長/創辦人
成功領導管理學院 院長
師資簡介:
1.本院舊生:享折抵$300。
抬頭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帳號 『40182921』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戶名 『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分行&代碼 『松南&017』
帳號 『042-09-81941-6』
(請先完成報名,本院會再通知繳費時間)
一、報名方式:請按右方【馬上報名】選項完成報名即可。
二、繳費時間:線上報名成功後,系統會自動MAIL回覆「恭喜您!完成課程報名」,實際繳費日期,本院會再去電或MAIL通知。(請確實留下可聯絡您的電話號碼及MAIL)(**若為yahoo信箱,需請查看垃圾信箱,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三、課程費用含:講義、證書、午餐。
■注意事項: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開課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五成;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退訓者,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