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印文鑑定

專業優勢

專業:擁有眾多專業資格、豐富技術服務經驗

政府核准之最高工商學術研究機構、為司法院協 函知各及法院辦理民事案件囑託鑑定之機構,累積眾多類案件與實績經驗,提供各類案件最佳的專業鑑定方案。

學術:重視學術與實務應用之跨領域專業研究機構

為跨領域的工業科技、商業、智財與法學鑑識等多部門之專業及多元研究機構,擁有百位的產、官、學之專業技術教授、具高度技術能力與豐富知識與經驗。

權威:深受各界倚賴之國內重要專業鑑定服務機構

為國內重要之專業鑑定機構,提供各司法 單位及企業各種專業技術鑑定及評估服務,更深受政府、司法、金融保險機構及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之倚信,秉持專業技術思 維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之科學鑑識專家。


專業領域與服務項目

壹、專業領域-筆跡鑑定知識

貳、服務項目


服務流程與費用


重要經驗

本院受理各類工業鑑識、驗證、損害賠償鑑價等爭議案件類型眾多繁複,委託對象亦涉及各級法院、律師、各大企業廠商、學校及研究機關等等。

  • 奉司法院民國93年10月27日秘台廳民一字第0930026390號函協助辦理「民事案件囑託鑑定之機構」。

資料注意事項-

  • 爭議鑑定筆跡:以採取原件(正本)送鑑為原則,若無法提供原件,則須以完整文件影印,勿截取部份內容。
  • 供比對之筆跡:與爭議鑑定筆跡書寫時間相近、相同字體(如同一字)與相同書寫特徵(如正楷字、草書、橫書或直書) 之文件,並以第三方文件為主,如政府機關、金融機構、保險單位之申請資料等為優先,其次為平日之書信、筆記本、工作日誌、會議紀錄、收據、帳單、支票、往來信件、現場簽名文件。
  • 爭議標的文件:委託鑑定之爭議文件原本/複印本(需鑑定的文書)。
  • 供比對之文件:可供比對文書原本/複印本,以政府機關或第三方機關留存被鑑定人筆跡或印文為佳(例如印鑑證明、當庭書寫筆錄
  • 所需標的樣態:參考之筆跡、印文或文件樣本須清晰完整,必要時,需提供文件原本、印章實物或現場書寫,以利採樣。
  • 案件情況概述:可提供訟爭之相關書狀、筆錄等文件。
  • 筆跡鑑定知識

專業諮詢服務:請先洽全省免付費連絡電話,以暸解鑑定需求與提供意見。

全省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556-226

信箱 service@cicr.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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